12月22日,工业与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并且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
择优推荐:各省(区、市)工业与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于2026年5月1日前择优推荐本地区典型案例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每个省(区、市)推荐的案例原则上不超过5个,鼓励针对产生量大、利用难度高的固态废料报送案例,推动解决制约行业发展共性问题。
无废园区:成立3年以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低,综合利用水平较高,固态废料管理机制健全,利用处置设施完备,已形成具有示范意义且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建设内容:覆盖推动园区内工业固态废料源头减量、强化园区工业固态废料管理、培育工业固态废料综合利用产业、推动园区工业固态废料就地就近消纳利用、强化“无废园区”建设实施保障五类方向。
无废企业: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产品主要的组成原材料消耗水平低,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高,在固废减量产生、循环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方面已形成具有示范意义且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建设内容:覆盖推动工业固态废料源头减量、强化工业固态废料管理、推动工业固态废料综合利用、强化“无废企业”建设实施保障四类方向。
《通知》明确,到2027年,主要产废行业工业固态废料产生强度有所下降,工业园区、企业内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水平得到提升,制定发布一批重点行业“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建设评价标准,培育遴选30个“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
到2030年,主要产废行业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强度进一步下降,工业园区、企业内工业固态废料利用处置水平持续提升,系统全面的“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建设评价体系基本形成,培育遴选60个“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案例对重点产废行业“无废化”转型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强。
1.园区内工业固态废料综合利用率≥90%,或近三年综合利用率累计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
3.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受到行政处罚。
5.信息化管理手段完善,园区内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详实准确。
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或近三年综合利用率累计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
2.单位产品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显著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近三年累计降幅≥10%。
3.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5.建有固态废料管理信息化平台(系统),工业固态废料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详实准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成可追溯、可查询。
基于客户在塑料循环领域的特定目标,通过针对性设计研究框架、数据收集维度和分析模型,形成精准匹配决策场景的专项报告。2025年成果: